抽代第一篇笔记

Chapter0 铺垫

学习抽代需要注意的一些事情

$ab=ba$ 交换律在实数系中是显然的,但是在抽代中有很多对象并不满足交换律,甚至严格来说,交换律并不是一般成立的;

$(ab)c=a(bc)$ 结合律也不一定成立,比如涉及到非结合代数的时候;

定义不要死记硬背,要理解定义,光背诵是没有用的;

学习过程中,要积累足够的例子,不要空泛地对着定义的描述空想;

教材与参考书

  1. 教材:
    1. 《简明抽象代数》顾沛,邓少强,高等教育出版社,2003 版+ 多项式理论
    2. 第二学期:《代数学基础》孟道骥,2010版
  2. 参考书:
    1. N. Jacobson <Basic Algebra> Volumn 1,2,3
    2. M.Artin <Algebra>

抽象代数的历史

研究历史的起源:代数方程的解
比如小学的一元一次方程:

$$ax+b=0$$
继续下去就是一元二次方程:
$$ax^2+bx+c=0$$
存在根式解;

进而,16、17世纪的研究结果表明,三次、四次方程也是存在根式解的.

问题来了:五次以及五次以上方程的根式解是否存在?

Chapter1 群

Section1 运算与关系(一)

Def 0 代数体系

其实就是:(非空)集合 + 运算

抽象代数研究的对象,就是各种各样的代数体系

**注:**空集过于平凡,因此我们在讨论代数体系的时候,不包括空集,但这并不代表它不重要或者不会出现;

邓老师:默认我们非常清楚集合、映射的概念

下面讲解一些与映射相关的基础概念.

Def 1.1.1 嵌入映射

$A_0$$A$ 的子集,定义 $A_0$$A$ 的映射 $i:A_0 \rightarrow A$ 使得 $i(x)=x,x \in A_0$,称 $i$$A_0$$A$ 的嵌入映射

Def 1.1.2 开拓与限制

$A_0$$A$ 的子集,$f$$A$$B$ 的映射,$g$$A_0$$B$ 的映射,若 $f(x)=g(x)$ 对于 $x \in A_0$ 恒成立,那么称 $f$$g$ 的开拓,$g$$f$$A_0$ 上的限制——记作 $g=f|_{A_0}$

下面引入例子介绍一个重要概念:交换图

假设我们有如下映射:

$$f_1:A_1 \rightarrow A_2 \\ f_2:A_2 \rightarrow A_2 \\ f_3:A_3 \rightarrow C$$
它们的复合映射为
$$f_3f_2f_1:A_1 \rightarrow C$$
另外,我们有映射:
$$g_1:A_1 \rightarrow B \\ g_2:B \rightarrow C$$
其复合映射为:
$$g_2g_1:A_1 \rightarrow C$$
在此基础上,我们可以有交换图:

graph LR A1--f1-->A2 A2--f2-->A3 A3--f3-->C A1--g1-->B B--g2-->C

交换图有个好处,就是当这种映射关系极为复杂的时候,它比使用等式更简单,比如下图

graph LR e-->f f-->g g-->h i-->j j-->k k-->l a-->b b-->c c-->d e-->j a-->j b-->g c-->l st-->e st-->a st-->i d-->ed l-->ed h-->ed
例1

$A_0$ , $A$ , $B$ 如定义 1.1.2,$f$$g$ 的开拓,我们有交换图:

graph LR A0--i-->A A--f-->B A0--g-->B

下面来讲解集合

定义1.1.3 直积

$A_1$ , $A_2$ 为两个集合,令 $A_1 \times A_2 = \{ (a,b)| a \in A_1, b \in A_2\}$,称 $A_1 \times A_2$$A_1$$A_2$ 的直积.

注 1:注意定义是有顺序的

注 2:可以很容易就推广到 $n$ 个集合的直积

接下来讲解的是运算

邓老:运算的本质就是

$$\text{两个元素} \xrightarrow{\text{某种规则}} \text{一个元素}$$

定义1.1.4 代数运算

$A$ , $B$ , $D$ 是非空集合,有映射 $f:A \times B \rightarrow D$ ,则此映射称为 $A$$B$$D$ 的一个代数运算.

例2

$\mathbb{V}$ 是线性空间,数域为 $\mathbb{P}$ ,则

$\mathbb{V}$ 中的加法确定一个代数运算:$\mathbb{V} \times \mathbb{V} \rightarrow \mathbb{V}$

$\mathbb{P}$$\mathbb{V}$ 的数乘确定一个代数运算:$\mathbb{P} \times \mathbb{V} \rightarrow \mathbb{V}$

例3

$\mathbb{P}$ 是数域,则 $\mathbb{P}^{n\times n}$$\mathbb{P}$$n$ 阶方阵的集合

那么矩阵加法、矩阵乘法都是 $\mathbb{P}^{n\times n} \times \mathbb{P}^{n\times n}$$\mathbb{P}^{n\times n}$ 的代数运算

约定1 二元运算

若在 定义1.1.4 中,集合 $A$ , $B$ , $D$ 相同,则称 $f$$A$ 上的二元运算

注:此处的约定已经隐式地包含了 “封闭性” 这一性质

约定2 运算简写

一般把 运算 $f(a,b)$ 写成 $a \cdot b$ 或者 $ab$ ,有时也会使用符号 $+$ 或者 $\times$ ,并用括号来表示优先级:$d((ab)c)$

因为写成传统的映射形式过于冗长……

接下来讲解一下运算规律:

定义1.1.5 交换律

$A$ 上定义了二元运算,且 $ab=ba$ 对于一切 $a,b \in A$ 恒成立,则称该运算满足交换律

定义1.1.6 结合律

$A$ 上定义了二元运算,且 $(ab)c=a(bc)$ 对于一切 $a,b,c \in A$ 恒成立,则称该运算满足结合律

定义1.1.7 分配律

$A$ 上定义了两种二元运算 $+$$\cdot$ 并有 $a\cdot (b+c) = a \cdot b +a \cdot c$ 对于一切 $a,b,c \in A$ 恒成立,则称运算 $\cdot$ 满足对运算 $+$左分配律

右分配律可以类似地定义;

若同时满足左、右分配律,则称一种运算对另一种运算满足分配律

关于运算规律的一些注解

$A$ 上定义了代数运算,且运算满足结合律,则对于一切 $n \in N^+$$a^n$ 是有意义的;

进而,如果还满足交换律,则 $(ab)^n=a^nb^n$ 是成立的;

定义1.1.8 运算表

设运算 $f:A \times B \rightarrow D$ ,且 $A$$B$ 都是有限集

那么运算表就是将 $A$$B$ 的元素像数据结构中的邻接矩阵那样一横一纵地列出,并填上每对元素的运算结果。

——其实,就跟邻接矩阵几乎没有任何区别……

例6

$A=\{1,2\},B=\{1,2\},D=\{奇,偶\}$,其运算用运算表的形式表示就是:

f 1 2
1
2
定义1.1.9 关系

$A$ 是非空集合,则 $A$ 上的一个关系$A\times A$ 的一个子集 $R$

对于一切 $a,b \in A$$a\, R\, b$ 当当且仅当有序对 $(a,b) \in R$

定义1.1.10 等价关系

设非空集合 $A$ 上定义了关系 $R$ ,若 $R$ 满足条件:

  1. 反身性:$\forall a \in A,a\, R\, a$
  2. 对称性:$a\, R\, b \rightarrow b\, R\,a$
  3. 传递性:$a\, R\, b,\ b\, R\, c \rightarrow a\, R\, c$

则称 $R$ 是定义在 $A$ 上的一个等价关系

例7

定义在实数集 $\mathbb{R}$ 上的序关系 $\leq$ 不是等价关系

例8

$\mathbb{P}^{n \times n}$ 上的相似关系是等价关系

定义1.1.11 分划/划分/分类

$A$ 是非空集合,$A$ 的一个分划是指一个 $A$ 的子集的集合,且满足:对于一切的 $a\in A$$a$ 恰包含于 $A$ 的一个子集中

注解:直观地说, $A$ 的一个分划就是将 $A$ 写成一些不相交的非空子集的并,即:

$$A=\bigcup_{i \in I}A_i \\ \text{where} \quad \forall i \in I\ ,A_i \neq \varnothing \quad \text{and} \quad \forall i,j \in I,i \neq j \rightarrow A_i \cap A_j = \varnothing$$
最终这些 $A_i$ 构成的集合 $\{A_i\}$ 就是 $A$ 的分划

定理1.1.1

$A$ 的一个分划决定了 $A$ 上的一个等价关系.

Proof

$A=\bigcup_{i \in I}A_i$,且 $A_i \neq \varnothing$$A_i \cap A_j = \varnothing$ 对于一切 $i\neq j$ 成立.

定义关系 $R$ : $a\, R\, b$ 当且仅当: $\exists i \in I,\ a,b \in A_i$

再验证 $R$ 满足等价关系的三个性质.

Q.E.D.

既然,集合的分划直接确定其上的等价关系,那么反过来是否仍然成立呢?先介绍几个概念,我们后面将会知晓.

定义1.1.12 等价类

$A$ 非空,且 $A$ 中有一个等价关系 $R$ ,设 $a\in A$,定义 $a$ 的等价类为 $\overline{a}=\{b \in A\ |\ a\, R \, b\}$,或记作 $[a]$

定义1.1.13 商集

$A$ 非空,且 $A$ 中有一个等价关系 $R$ ,定义集合 $A/R=\{\overline{a}\ |\ a \in A\}$$A$ 对于 $R$ 的商集.

注解:注意,在 $A$ 中可能存在两个不同的元素 $a_1$$a_2$ ,其等价类都是 $\overline{a}$ ,在这种重复出现的情况下,商集当然只取一次.

定义1.1.14 自然映射

定义映射 $\pi :A \rightarrow A/R$,满足 $\pi(a)=\overline{a}$ ,称之为 $A$$A/R$ 的自然映射

定理1.1.2

$A$ 中的一个等价关系 $R$ 决定了 $A$ 的一个分划.

证略.

定义1.1.15 同余关系

设集合 $A$ 非空,$A$ 中定义了二元运算 $\cdot$ 和等价关系 $R$,如果 $R$$\cdot$ 满足:

$$a_1\,R\,b_1,\ a_2\,R\,b_2 \rightarrow (a_1 \cdot a_2)\,R\,(b_1,b_2)$$
则称 $R$ 是对 $\cdot$ 的同余关系.

构造新的代数体系

正如我们知道的,所谓代数体系,就是 “集合+运算”,那么我们由原来的代数体系构造成一个新的代数体系,所需要做的无非就是构造新的集合,再定义新的运算. 现在我们就是构造之.

$R$$A$ 中对于 $\cdot$ 的同余关系,我们有

$$(A,\cdot)\xrightarrow{新的代数体系}(A/R,\overline{\cdot})$$
其中 $A/R$$A$ 的商集,而新运算 $\overline{\cdot}$ 定义如下:
$$\forall\ \overline{a},\overline{b} \in A/R,\ \overline{a} \overline{\cdot}\overline{b}:=\overline{a \cdot b}$$

还记得实数理论吗?定义新的运算之后,我们要说明新的运算是良定义的:

假设 $a,c \in A$,且 $\overline{a} =\overline{c}$,那么 $\overline{a} \overline{\cdot}\overline{b}:=\overline{a \cdot b}$$\overline{c} \overline{\cdot}\overline{b}:=\overline{c \cdot b}$,注意到 $R$$A$ 中对于 $\cdot$ 的同余关系,所以 $(a\cdot b)\,R\,(c\cdot b)$,于是 $\overline{a\cdot b}=\overline{c\cdot b}$ 成立,于是新的运算是良定义的.

—— “$R$$A$ 中对于 $\cdot$ 的同余关系” 这一条件是必不可少的!

例9

$\mathbb{Z}$ 中取 $m>0$,定义关系 $R$ 满足 $a\,R\,b$ 当且仅当 $m|(b-a)$,显然 $R$ 是等价关系,而 $\mathbb{Z}$ 中有 $+$$\cdot$ 运算, $R$ 是它们的同余关系.

注解:顾名思义,抽代中的同余关系的名称其实就是从数论中的同余关系 “延拓” 而来的;

例10

定义 $\mathbb{P}^{n \times n}$ 上的关系 $R$$ARB$ 当且仅当 $\mathrm{det}(A) =\mathrm{det}(B)$$R$$\mathbb{P}^{n \times n}$ 上的等价关系;

$R$ 对于 $\mathbb{P}^{n \times n}$ 上的加法不是同余关系;

$R$ 对于 $\mathbb{P}^{n \times n}$ 上的矩阵乘法是同余关系.